前刑事局副座控88會館行政調查不實 女檢涉「誣陷」不起訴確定

▲高檢署認為,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提再議不合法,依法簽結,將新北檢女檢王涂芝不起訴(圖/NOWnews資料照)
▲高檢署認為,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提再議不合法,依法簽結,將新北檢女檢王涂芝不起訴(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因捲入「88黑金招待所」而遭拔官的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在行政調查出爐後,控訴高檢署行政調查期間,涉放任檢察官王涂芝找媒體帶風向,影射他跟另名女檢黃錦秋意圖找王涂芝串供,控告王涂芝涉嫌妨害名譽,北檢雖不起訴,但黃建榮提再議,高檢署認為再議不合法,依法簽結,王涂芝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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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榮提告指出,王涂芝受理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林秉文洗錢案後,讓林秉文300萬元交保、郭哲明潛逃出境等啟人疑竇的強制處分,又於2022年12月10日,涉透過媒體帶風向「知情人士卻透露,同樣捲入風暴的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前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曾在案件曝光後致電給她(王凃芝),引導或暗示王女在接受行政調查時,對外說沒去過88招待所。」

黃建榮另指控,王涂芝在高檢署、新北檢訪談時,胡亂指摘「黃建榮稱改往信義區歡唱」等不實陳述;負責行政調查的高檢署主任鄭鑫宏故意不追究王涂芝,並在調查報告中作出不實結論,導致他被警政署記過調職懲處。

去年12月,台北地檢署認為,黃建榮不具告訴權,將王涂芝不起訴,鄭鑫宏因罪證不足,以他案簽結。黃建榮提再議,高檢署認為,再議不合法,依法簽結,王涂芝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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