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2020年修法變相廢死 法務部:沿用2005年規定至今

▲法務部針對執行死刑規則澄清(圖/NOWnews資料照)
▲法務部針對執行死刑規則澄清(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國三生割頸命案,讓總統選舉前夕再度點燃廢死議題,網傳法務部2020年修改的「執行死刑規則」行政命令,幫死刑犯開巧門,只要不斷走司法救濟程序,即可免死。對此,法務部表示,2020年修正規則,是將2005年限制執行死刑之規定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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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解釋,「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於1999年訂頒時,即有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不得執行之規定;2005年修正時,更增訂有無聲請釋憲程序作為審核事項,共有7種執行前必須審核之事由,法務部1999年以來對於死刑案件執行之審查,均係依照此一要點為之,並無改變。

▲死刑審核7事項(圖/法務部提供)
▲死刑審核7事項(圖/法務部提供)
法務部說,2020年為配合監獄行刑法修正施行,才修正「執行死刑規則」,並沿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使兩者規範一致,並非2020年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新增7款不得執行之條件。

法務部表示,換言之,2020年「執行死刑規則」所訂7款審核事項,都源自2005年「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原封不動移列,並非2020年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所新增。

▲執行死刑前應審核事項演變時序表(圖/法務部提供)
▲執行死刑前應審核事項演變時序表(圖/法務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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