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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說,她半無奈半賭氣回稱「你們(北檢)都已經決定要起訴了,那這是上面的意思嗎?」檢察官理直氣壯說「對,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你們這些助理」,王女激動表示「這句話我一輩子不會忘記」並質疑似乎她提出什麼證據,有沒有加班都不重要。
當天陪同偵訊的律師葉志飛以及王郁文告訴法官,檢察官說「那我們不要錄影了好不好」,他們並沒有同意停止錄影,事後,在第一次開庭時想聲請勘驗偵訊影像,結果拿到的是被切成2段的檔案,第一段停留在中午12時39分,第二段開頭是12時55分,中間16分鐘就是檢察官說出「對,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我們這些助理的這16分鐘。」
王郁文說,當時檢察官回覆稱「消失了,她中斷錄音錄影」;王女辯護律師葉志飛主張,偵訊中中斷錄音錄影,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客觀性義務。
王郁文強調,既然檢察官敢說,那就要敢面對,檢察官可以不承認,但這16分鐘消失是事實,她相信檢察官真的沒錄影,衷心希望影片不是事後被剪掉。
王郁文辯護律師團主張,聲請勘驗同案被告、前行政主任黃惠玟的偵訊影音。不過,公訴檢察官主張,沒有勘驗必要,且所謂的「上面指示」是很嚴重的指控,該案是由盧慧珊跟她的直屬主任起訴,雙方會討論案情,辯方以空泛、沒有根據、捕風捉影的陰謀論,刻意在公開場合指責檢察官,檢方深感遺憾。庭訊約1個多小時結束,法官定3月6日再開庭。
王郁文於庭後受訪時表示,因檢察官明確表示「妳現在認罪,我可以給妳緩刑,就不用被關,不認的話,貪汙治罪條例是7年起跳,妳考慮一下。」王郁文反問大家,如果今天認罪,獲得緩刑,是不是就代表她已經覺得「好啊!反正台灣司法就是這樣了,你如果已經決定了,那我是不是就拼個安全牌,也跟大家一樣認罪緩刑就沒事了?」
王郁文說,她當下真的在家裡掙扎一個禮拜,不斷思考「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嗎?台灣的法律有公平正義嗎?」她呼籲大家思考,如果這些事情發生在你們身上,你們會怎麼面對、怎麼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