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台北律師公會逾6000萬元 「神鬼女會計」二審加重改判7年

▲高院認為,原審判太輕,不符罪責相當,撤銷改判(圖/NOWnews資料照)
▲高院認為,原審判太輕,不符罪責相當,撤銷改判(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曾在台北律師公會擔任會計的李姓女子,在任職的8年內,涉侵占公款逾6000萬元,被律師界稱為「神鬼女會計」。高院認為,一審判4年太輕,不符罪責相當,今(11)日撤銷改判7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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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李女自1998年11月起至2021年1月擔任北律秘書處會計,卻涉於2013年至2020年間,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款,以未入帳、短存或重複提領等方式,將款項侵占,復於各年度結帳時修改電腦系統會計分錄,使帳列存款餘額與實際存款餘額接近或一致,再予列印製作年報,並提交理監事、年度大會審核。 

台北地院將李女判處4年,檢方認為,李女犯罪長達8年,各年度侵占金額扣除已返還部分仍達5458萬7263元,難認罪責相當,上訴二審。

高院認為,檢察官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應予撤銷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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