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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歌手商演活動領高酬,若是為了宣傳作品上電視通告,就必須領公定的通告價1350元,就算是蔡依林、羅志祥這種大咖歌手也一樣,因為歌手上節目通告,算是免費宣傳,以宣傳的角度來說,獲得大量曝光,反而應該要付給製作單位宣傳費,所以製作單位提供宣傳機會,只會付1350元當作車馬費給藝人,到現在一直都沒有漲價。
而平時撐起綜藝節目的通告咖們,酬勞則不一定,端看個人的收視魅力、擅長才藝、話題獨特性、配合度而不同,他們上節目純粹製造效果,越能營造誇張議題,越能提高收視率越受歡迎,由節目製作人轉型成藝人的沈玉琳,曾在節目上透露,通告咖的酬勞一般都是落在6千至2萬不等,會依卡司而異。
由於沈玉琳說話誇大,被封為「荒謬大師」引起模仿,他不但成功轉型成藝人,通告費更甚曹西平,一個通告高達5萬台幣,甚至以主持人身分入圍金鐘獎,現在主持一場尾牙活動則有25萬元酬勞,光今年過年就有625萬元進帳,已經要買第5間房,與昔日製作人收入不可同日而語。
而地位較差的小咖們,剛入行可能都只有每集500、800元通告費,補貼交通費用都不夠,隨著知名度升高漲到數千元,儘管價碼不如大咖藝人,但以低價碼高CP值維持自己的搶手度,薄利多銷的方式,一個月仍有10幾個通告,加上業配、團購分紅,每月薪水仍然大勝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