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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因應這次修法,研擬「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修正草案,並在今日正式公布。另外,包括勞保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勞工職災保險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就業保險基金、農民退休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等政府管理的退休及保險基金可豁免,即只要5月10日實施上路那一天要公告,之後每半年合併公告一次即可,不必一變動1%就要申報。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統計,目前持股在5%至10%之間的上市櫃公司大股東合計約有3307人,當中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必須在今年5月10日新法上路後的10日內要補申報和公告。
證期局也強調,下修大量持股申報公告門檻,主要希望能促進資訊揭露,達到真正公開透明,讓投資人了解機構法人背後持股結構,並透過持股變動判斷是否影響公司經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