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國中生持彈簧刀割同學!全教產:學校應設金屬探測器、安檢門

▲全教產今(19)日指出,彈簧刀已接連出現於新北市和台南市校園,建議應在學校全面增置「金屬探測器、安檢門」。(示意圖/取自PhotoAC)(圖/取自Pexels)
▲全教產今(19)日指出,彈簧刀已接連出現於新北市和台南市校園,建議應在學校全面增置「金屬探測器、安檢門」。(示意圖/取自PhotoAC)(圖/取自Pexels)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新北市國三生遭同學以彈簧刀攻擊致死,引發社會關注,今年初又傳出台南市某國中生持彈簧刀割同學,造成手臂上一道長達10公分的傷口。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今(19)日建議,應在學校全面增置「金屬探測器、安檢門」,無差別進行全校學生安檢,才能讓違禁品阻絕於校園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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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邀請各團體,召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諮詢會議,全教產於會中表示,新北市國中生校園殺人事件,宜從治標及治本兩方面著手,治本涉及多項修法,治標則首重安檢問題,學生人權基礎應建立於校園安全之上,沒有校園安全,談學生人權都是空話,因此建議視時機對全校學生進入校園前之無差別安全檢查,既可解決標籤化個別學生的問題,亦可讓違禁品阻絕於校園外。

林碩杰認為,為便於條文中學校「發現」學生攜帶刀械等違禁品,建議學校可透過金屬探測器及安檢門等設施,進行安檢。

但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信務表示反對,擔憂會讓家長害怕,而將學生轉學,除非台灣開放槍械。林碩杰懷疑教育部事先溝通過,會場無人贊同金屬探測器及安檢門等設施。

此外,林碩杰表示,教育部針對「特定身分學生」之定義,僅包括少年法院審理中或保護管束執行期間者,全教產建議保護管束結束後也列入,但也未被接納;學校人員對特定身分學生負保密義務,全教產建議家長會代表亦應納入需負保密義務。

林碩杰說,針對輔導管教辦法注意事項中,學務處及輔導處人員將學生強制帶離教學現場,以及學生違規多次處理無效且影響其他學生而召開班親會時,皆建議賦予免責權,避免老師為了維護多數學生受教權而遭投訴或被告。

針對學生交由監護權人帶回管教前應進行家訪,全教產建議家訪應先顧慮教師的人身安全,且監護權人帶回管教制度,亦應有強制力。

林碩杰提到,有關「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的修正調整,全教產仍建議應全面考量全面修正,但發現目前為止,「增置輔導管教專責人員」與「安檢採金屬探測器、安檢門」等2大主張已全部化為灰燼,彈簧刀已接連出現於新北市、台南市校園,呼籲520上任的新政府應儘速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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