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酒駕罰到怕 酒駕累犯把車賣了改搭車去繳罰鍰

▲冬季年終聚餐機會多,警方加強執法取締嚴重違規及酒駕(圖 /NOWnews資料照,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提供)
▲冬季年終聚餐機會多,警方加強執法取締嚴重違規及酒駕(圖 /NOWnews資料照,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年關將近,尾牙、春酒等喝酒攤變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今(22)日表示,貫徹「酒駕零容忍」,酒駕裁罰案經移送執行,必列專案及強力執行,一名家住台北市文山區的酒駕慣犯,在被移送執行後,不僅乖乖分期繳納罰鍰,最後乾脆把車賣掉,不再開車,呼籲民眾切勿對行政執行命令置之不理,存有僥倖心態,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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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分署表示,50歲的方男於2022年3月間,因5年內酒駕2次,被基隆監理站裁罰10萬2000元,並移送台北分署執行,因方男是累犯,除裁處罰鍰外,還要吊銷駕照,且自吊銷日起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

▲台北市方男搭車到台北分署繳納分期的酒駕罰鍰(圖/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提供)
▲台北市方男搭車到台北分署繳納分期的酒駕罰鍰(圖/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提供)
方男在接獲分署傳繳通知後,主動聯繫執行人員表示,經濟狀況無法一次繳完罰鍰,請求辦理分期繳納,經移送機關同意,台北分署核准方男可分17期繳納,每期繳納6000元,方男目前都有按月前往繳納。

此外,方男還主動跟執行人員表示,因酒駕被吊銷駕照,如要重考,須先上15小時的酒駕防制教育訓練,覺得實在很麻煩,所以之前就把車子賣掉,現在都不開車了。現在方男都是搭車來分署繳納分期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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