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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吉品養生總經理劉吉仁在個人聲明說明,當年和陶晶瑩,李李仁為朋友,共同出資成立辣杯杯,這次引發爭議的零食是吉品養生投入人力、物力及資金研發,再由陶晶瑩夫婦等股東試吃同意,才將配方委由代工廠生產,「原公司收取合理之研發等費用實係天經地義,倘若本人動用原公司的資源,用以無償協助辣杯杯公司獲利,豈非係本人對原公司涉犯圖利或背信等罪責?這是簡單的商業與法律邏輯,卻一再遭陶小姐曲解,深感遺憾。」
劉吉仁另控訴陶晶瑩「一口吞」範圍,除了不付貨款,還曾經要求他無償轉讓辣杯杯股權,都有相關物證,陶晶瑩竟然在直播中否認,讓人深感疑惑,劉吉仁強調:「我個人對於藝人、名人的合作也屬生疏,更想起老人言,朋友容易股東難,希望陶小姐能循判決解決,不要再無謂的浪費社會資源。」
此前,陶晶瑩在直播表示,敗訴的部分,確實沒付給吉品養生315萬元,原因是發現他們轉手獲利,雙方信任破裂,更澄清從來沒要求要一口吞股份,律師願意出面作證,來證明劉吉仁夫妻說謊,自己準備很多證據交給檢方,後續仍有官司要進行,呼籲社會大眾不要被誤導。
而陶晶瑩今天再發律師聲明回應,強調對劉吉仁提出的刑事告訴確實還在偵辦,且提出民事訴訟追究賠償責任,之前檢方為不起訴處分是告發程序不完備,目前已經補正,至於劉男說她要求無償轉讓辣杯杯股權,陶晶瑩再次聲明,因為發現對方違反忠實義務,以不向他求償,用轉讓股份給其他股東並退出經營為對價,請劉吉仁負起責任,並無任何「無條件贈與」或無禮「強奪」股份的情形。
陶晶瑩表示:「再有造謠、虛構、影響社會秩序的文章、標題,律師團及藝人所屬公司皆以法律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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