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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有關外站津貼部分,公司允諾將定期檢視,並儘速於上半年度進一步調漲;第三,關於停止進用外籍正駕駛方面,公司同意不直接以正機師身分進用外國籍機師。除非營運上有特殊需求使能聘僱,然申請程序上需經勞動部與交通部民航局依法實質審查;第四,工會同意自勞資雙方簽署協議生效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不再就上述三項勞資爭議標的發動爭議行為。
工會表示,對於勞資雙方最終達成協議,首要歸因於工會(包括長榮分會與非長榮分會)每位會員所展現出的團結與集體意志。此外,工會特別感謝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與主管機關勞動部次長王安邦,於近日頻繁地積極努力協調勞資雙方進行實質協商,終得於今日促成勞資雙方達成協議。
機師工會最後說明指出,如同工會過往一再強調,爭議權的行使,絕非工會的目的,而是勞工不得已下的最後手段,對於此次爭議最後得以達成協議、順利落幕,工會希望藉此機會誠摯呼籲並期許資方,日後在公司日常營運過程中,即建立與工會平等協商、互信互賴的機制與企業文化,方為促進勞資雙方和諧、共創勞資雙贏的真正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