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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藍天彬律師指出,該男子為尋求刺激、發泄情緒或為尋求流量利益、逞強耍橫,把正常的商業行為上綱上線,擾亂社會秩序,「屬於無事生非或藉故生非,涉嫌尋釁滋事」,依法可對其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外加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外加1000元以下罰款,呼籲有關部門對於相關投訴舉報,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處理,不能跟著極端的社會情緒走,不干涉正常的商業行為。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也強調,面對一些「低級紅」現象,被舉報碰瓷的政府部門和企業,不應畏畏縮縮、委曲求全,而是該挺起腰杆,大膽說「不」,因為胡亂碰瓷絕非愛國。
前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27日也在微博發文表示,需在「弘揚愛國主義、築牢民族之魂」,與「推動對外開放,保持學習西方先進技術和管理的積極態度」之間保持平衡,有些極端主義者打著愛國旗號,在中國到處指控「西方代理人」、「文化特務」,對現實生活造成越來越大的破壞,如南京的旭日旗事件,就是個「用捏造事實騙取愛國流量,進而破壞正常經濟秩序」的典型案例。
胡錫進進一步指出,日本是中國的最大貿易夥伴之一,2國不可能沒有文化影響,中日有歷史恩怨,也有現實博弈,但不代表不能彼此展現友好,煽動仇外的極端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有著本質不同,不要以為打出「愛國」旗號就可以肆意妄為,絕大多數的中國人都希望、樂見中外文明交流互鑑,中國需要繼續學習的東西還有許多,任何偏激都是絕對要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