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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經查1月31日共同攝食食品分別為中餐「外購連鎖速食店餐點」及下午點心幼兒園自設廚房「自行烹煮之綠豆湯」,衛生局分別前往稽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發現幼兒園廚房冰箱放置紙箱、未及時提供食材單據等缺失限期2月2日改善完成,並勒令廚房暫停作業直到複查合格後始得復業。另連鎖速食店之作業場所尚符合規定,迄今未接獲有民眾反映食用後有身體不適之情事。
衛生局評估採檢具風險之幼兒園所留存食餘檢體綠豆湯、飲用水、烹調用水、環境檢體(計9件),以及連鎖速食店現場供應之雞塊、果汁等(計4件)及相關檢體共計13件,倘檢出與規定不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暨第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罰鍰。針對幼兒園及速食店進行人體採檢預計共16人,感染病原檢驗中。
衛生局表示,該幼兒園3個發病班級於2月1日下午起,預防性停課至2月5日,並由衛生局督導進行全面環境清消作業,持續針對發病個案及接觸者進行健康追蹤至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