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4惡煞虐死被害人!法院依重傷致死最重判16年半

▲台中市新社公墓前年底發生一起棄屍案,檢警深入追查得知是詐團所為。(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台中市新社公墓前年底發生一起棄屍案,檢警深入追查得知是詐團所為。(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

台中市新社公墓前年底發生一起棄屍案,檢警深入追查得知詐團將被害人囚禁於北屯,期間利用各種武器施虐,其中一名林姓男子因不堪折磨反抗,結果反遭4人用球棒活活打死後棄屍,檢方偵結後依殺人罪起訴,但台中地院國民法官認為,4人所犯為傷害致死罪,故分別判處10年半到16年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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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2年12月林男被強逼辦理銀行帳戶後,隨即遭詐團帶到北屯囚禁,劉姓犯嫌等4人見其反抗,遂用手銬固定、並輪流以球棒毆打,導致林男頭部受到重創、身體亦有大面積瘀傷,最終因腦損傷身亡。

由於審理期間劉男等4人均辯稱只是為了要讓對方配合,才會出手攻擊,並沒有想到會造成林男死亡,且現場一名楊姓少年也證述,事發後有被要求實施CPR急救,因此法院認定4人無殺人之意,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10年半至16年半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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