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殺人判刑遭通緝 列名10大重刑外逃要犯

▲2016年7月間,曾出演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的童星王欣逸,因涉及鬥毆事件,遭判刑17年定讞,他因未到案遭通緝,本月2日,最高檢察署公布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王欣逸也列名其中。(圖/翻攝畫面)
▲2016年7月間,曾出演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的童星王欣逸,因涉及鬥毆事件,遭判刑17年定讞,他因未到案遭通緝,本月2日,最高檢察署公布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王欣逸也列名其中。(圖/翻攝畫面)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2016年7月間,曾出演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的童星王欣逸,因涉及桃園市蘆竹青少年鬥毆事件,夥同另2名共犯持鋁棒、西瓜刀攻擊,造成其中一名少年重傷死亡,王欣逸遭判刑17年徒刑定讞,而他因未到案遭通緝,本月2日,最高檢察署公布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王欣逸也列名其中,另外9人則為楊振昌、許教華、鄭文源、陳建佑、林政豪、陳金龍、林和男、蔡明炎、鍾毅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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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表示,為了緝捕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藉以確保偵審結果,並落實刑罰執行,避免人犯在境外繼續享受犯罪不法所得,或持續從事詐欺、毒品及槍砲等犯罪,危害我國及他國人民之財產及治安,2日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會中決議,除了將通緝犯之護照註銷外,還對外公布了首波的「10大重刑外逃要犯」。

曾出演《海豚灣戀人》走紅的童星王欣逸,因二審期間棄保潛逃未到案,二審法官也決定將刑期拉長至17年。此案後經上訴,最高法院最終決定維持二審判決,處王欣逸17年有期徒刑定讞,王欣逸出境至上海被通緝中,也被檢方列入「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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