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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材進一步指出,旅行業管理規則49條規定,旅行業出團前要辦好簽證 機票與住宿,但年代旅遊幾乎都沒做好,因此會依照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發展觀光條例處罰,可處1到5萬。交通部補充,受影響的團「每團」最高可開罰5萬。
王國材提到,第二則是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36、38條,可以要求業者停業3個月,後續依照狀況再處理,旅行社本身不負責任、收錢把旅客帶到國外卻丟包,交通部會嚴格處理。
另外品保協會今起開始受理民眾申訴,王國材說明,已跟品保協會聯繫過,對於旅客旅遊紛爭,品保協會會協助民眾求償,今起開始處理,觀光署會和品保協會調查狀況,最重要的是還給民眾一個公道。至於調查何時能出爐,王國材回應,因為牽涉年代旅遊與4個越南地接社,春節期間比較沒辦法找人來談,今天起就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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