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大巨蛋4大弊案上訴二審 趙藤雄、周勝考6人延長境管

▲ 遠雄創辦人趙藤雄等人的境管處分延長(圖/記者陳明安攝,2017.11.01)
▲ 遠雄創辦人趙藤雄等人的境管處分延長(圖/記者陳明安攝,2017.11.01)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所涉大巨蛋案、遠雄人壽掏空案等4大案,已上至高等法院審理中,但因被告等人的境管期限將屆滿,高院裁定遠雄創辦人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等6人2月19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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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指出,趙等6人所涉貪汙等罪,屬最輕本刑為5年或7年之重罪,且6人或曾為中高階公務員、或為民意代表、或為企業負責人及中高階主管,具有一定之資力及人脈,具有逃亡境外之能力,自有相當理由足認其等有逃亡出境之虞,仍有繼續施以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

遠雄集團所涉4大弊案,光在台北地院就審理長達5年之久,一審於2022年10月,依《貪汙治罪條例》之交付不正利益、交付賄賂、期約賄賂罪,合併判處趙藤雄有期徒刑7年;新北市議員周勝考被依貪汙罪合併判處10年,公司法判6月得易科罰金;前北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犯貪汙圖利罪,判處9年;前營建署城鄉分署長洪嘉宏依貪汙罪,判處8年2月。不過案件已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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