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4大違法事實!觀光署開罰81萬 處分書已送達

▲交通部觀光署今(17)日記者會說明年代旅遊與富國島相關案件。(圖/記者陳明中攝)
▲交通部觀光署今(17)日記者會說明年代旅遊與富國島相關案件。(圖/記者陳明中攝)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年代旅遊日前爆出越南富國島丟包事件,後經交通部觀光署查察,在2月16日勒令停業,該旅行社負責人林大鈞也正式發布聲明、宣布無法對旅客賠償。交通部觀光署長周永暉表示,經一案一查,年代旅遊計有4項違法事實,4件處分書已經送達,將開罰81萬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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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因拖欠越南地接社款項、導致近300位旅客被丟包富國島,也因為相關爭議,遭品保協會「出會」、不再是品保協會會員,今(17)日稍早,林大鈞正式發布聲明表示,因財務問題無法對旅客賠償。

觀光署已於2月16日勒令美加國際旅行社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並協請中華民國旅行業保障協會協助消費者辦理消費爭議申訴及理賠措施及作法,今日午後易召開記者會說明。

周永暉表示,事件發生後,交通部觀光署隨即啟動應變專案小組,確保國人平安返台,也感謝品保協會居中協調,2/13即啟動第一次查察,因認為須審慎處理,依照違反法令事實、所需調查的過程要件逐一審視,經查證屬實,2/16勒令美加國際旅行社停止經營,2/17針對違法事實,以一日一查、一團一案,有4違法事實。

周永暉說,年代旅遊違法事實包括「未依規定辦妥入住飯店」、「未依約定辦妥餐食與交通接駁」、「未取得地接社的簽訂承諾書或保證文件」等,有6團旅遊團未與旅客簽署旅遊定型化契約,其中包括1團未依規定派遣領隊隨團服務,針對2月10日出團部分,一案一查、總計10團,4件處分書已經送達,處分81萬新台幣;履約保證方面,觀光署也有責任全力協助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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