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搬走4畫作涉毀損債權不起訴 大S聲請再議

▲大S控前夫汪小菲涉嫌毀損債權,經檢方不起訴,她已聲請再議(圖/NOWnews資料照)
▲大S控前夫汪小菲涉嫌毀損債權,經檢方不起訴,她已聲請再議(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大S徐熙媛2021年與汪小菲離婚,離婚協議一度遭汪小菲在網路公開,曝光汪小菲須支付1.8億餘元撫養費,氣得大S提告違反個資法,汪小菲日前也遭起訴。不過,汪小菲另將4幅高價畫作搬走,再被大S提告毀損債權,經檢方不起訴,大S不服,已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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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因在網路公開的離婚調解筆錄,曝光2人協議,汪小菲自2021年12月起支付撫養費,直到2038年3月止,每3個月要支付300萬元,換算下來,汪小菲在2名小孩成年前,需支付逾1.8億元的撫養費。

不過,大S指控,2022年3月9日,汪小菲命司機至原住所將4件高價值藝術品,搬到S Hotel隱匿,質疑汪小菲趁她聲請強制執行財產前,早一步動作,致法院查封時找不到畫作,涉嫌毀損債權。

檢方調查時,汪小菲供稱,畫作是他的私人物品,不是婚後買的,離婚協議中沒有提到4幅畫作,他搬走時,尚未被法院強制執行。

檢方認為,汪小菲須支付大S扶養費1.8億餘元,至2023年8月已支付4511萬餘元,可見汪小菲財力充裕,主觀上難認汪小菲有損害大S債權的犯意,依罪證不足不起訴。大S已委請律師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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