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前工作夥伴幫她接拍A片 薔薔妨害名譽不起訴被發回續查

▲薔薔被控妨害名譽不起訴,但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朱永強攝影)
▲薔薔被控妨害名譽不起訴,但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朱永強攝影)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黑澀會美眉「薔薔」(林嘉凌)前年因多次透過媒體、社群平台暢聊她與前經紀人、前助理的工作糾紛,包括幫她接拍A片、管理公司有問題、花錢無底洞等,遭鄭、陳提告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將薔薔不起訴,但鄭、陳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將全案發回續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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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紀人、前助理不滿薔薔自2022年5月起,陸續在週刊採訪、臉書粉專、電視節目上,暢談她與2人的糾紛,包括「亂接東西,把我推出去拿去賣都沒關係,像A片的也接」、「那我有請到一個趁火打劫的助理」、「請到一個偷錢的,手腳不乾淨的」、「從皮包給我偷抽錢」、「在別的網站上用我的名義,然後聯絡人是他,賺裡面的回扣錢」等負面評價字眼,涉嫌妨害名譽。

檢察官偵訊時,薔薔承認有說過那些話,但否認有妨害名譽犯意,辯稱有很多助理、窗口、經紀人,沒有提到特定名字,且前經紀人有用她名義與成人片商「麻豆」接通告。

檢方勘驗對話紀錄,發現前經紀人曾接洽「麻豆」,此外,薔薔是依個人經驗、價值判斷所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的意見或評論,認定罪證不足,今年1月將薔薔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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