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女友約會遲到惹毛他 高雄男「倒車撞人+輾壓」遭判刑

▲高雄劉姓男子,因不滿葉姓女友遲到,憤怒之下情緒失控,直接倒車先衝撞女友,之後再開車將其輾壓,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圖/翻攝畫面)
▲高雄劉姓男子,因不滿葉姓女友遲到,憤怒之下情緒失控,直接倒車先衝撞女友,之後再開車將其輾壓,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圖/翻攝畫面)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去年8月間,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因不滿葉姓女友愛遲到,雙方經常為此事發生爭執,某次約會時,劉男見女友又遲到,憤怒之下情緒失控,竟直接倒車先衝撞女友,之後再開車將其輾壓,導致葉女重傷送醫,所幸經搶救撿回一命,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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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指出,去年8月間某天凌晨4點多,葉女要求劉姓男友到高雄火車站附近載她,劉男開車抵達後遲遲未見女友,之後葉女現身上車,雙方又為遲到一事發生爭吵,葉女遂於車子停等紅燈時下車,劉男見狀情緒失控,竟直接倒車撞翻葉女,再開車從其身上輾過,造成葉女左胸多處肋骨骨折,所幸送醫後搶救回來。

檢警介入調查,劉男辯稱並非故意撞倒女友,而是當下汽車油門故障暴衝導致,但檢警根據路口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發現劉男撞倒葉女前,還特意調整車行方向,且之後也沒有停車,仍繼續朝女方身上輾壓,另外,劉男有多次家暴葉女的紀錄,案發1個月前,還曾恐嚇葉女要散布其私密照。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葉女表示,雙方常為了遲到一事發生爭吵,當天上車時,劉男甚至還拿出電擊棒威嚇。案件審理期間,劉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其犯案後有通報救護車,並報案向警方自首犯行,因此符合減刑要件,殺人未遂罪判徒刑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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