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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一致裁定,科州最高法院錯誤的認為,各州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以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的叛亂條款,判決有關人士符不符合總統參選資格,但若要針對聯邦層級官員及參選人、特別是總統參選人,執行上述叛亂條款,執行方是「國會」而非「各州」。
聯邦最高法院該項裁決是在重要的「超級星期二」前夕發布的,意味著科州在當天舉行總統初選將不得排除川普。科州州務卿格里斯沃爾德(Jena Griswold)隨後表示,對聯邦最高法院「剝奪各州執行取消資格條款的權力」感到失望。
至於川普則對這一裁決表達歡迎,希望這項決定有助於團結國家,是美國的「重大勝利」。
繼科州最高法院去年12月禁止川普參加該州總統初選後,緬因州、伊利諾伊州也陸續做出相同裁決,但暫緩執行,現在隨著聯邦最高法院針對科州的裁決出爐,有外媒指出,這項裁決也適用於其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