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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治明說,若用林右昌的邏輯,只使用該建物的「商業面積」計算,參考東岸商場的每坪平均租金2200元/月計算,轉運站「商業面積」達801坪,價格約略每月176萬元,一年為2112萬元。然而這樣金雞母,卻以一年50萬元的金額,招租給業者,簡直不可思議。
余治明指出,依照契約1~2年每年收50萬元固定權利金,3-9年每年200萬元固定權利金計算,9年共得1500萬元。然而參考東岸實際坪效,轉運站9年預估能收取1.9億元。1500萬元比1.9億元,市庫足足「短收租金」1.75億元。
最後余治明表示,招商合約更是疑點重重,由政府出資7.35億元的建物,將經營權提供給業者,契約形式竟然是走《採購契約》,而不是《促參OT契約》。得標的廠商更是啟人疑竇,既不是零售公司也非相關產業,而是生技公司,這間是否具有經營商場的經驗,仍有待證明?是否會損及基隆市民的利益?林前市府是否賤價招租給業者,又或者巧立契約名目圖業者方便,林右昌應當出面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