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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文件指出,蘋果移動設備的雲端儲存服務,是一個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市場,而蘋果在其中完全佔據主導地位,蘋果設下的種種限制只能被解釋為「扼殺競爭」,而蘋果從iCloud中獲取的高額利潤,正證明了蘋果的非法壟斷地位。提告的消費者認為,使用蘋果的移動設備,不等於一定要使用蘋果的iCloud雲端服務,但蘋果「非法綑綁」了這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產品。
蘋果的iCloud目前提供每位用戶每月5GB的免費容量,用戶若想要獲得更大的儲存容量,就必須根據容量大小支付費用。
訴訟文件中未具體說明求償的金額,對此,蘋果也尚未回應或置評。目前蘋果在多地面臨消費者與競爭對手提起的反壟斷訴訟,許多過去的商業模式遭到挑戰,除了音樂串流與iCloud外,Apple Pay行動錢包與App Store也是被提告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