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掛號費「撥亂反正」好諷刺!雞毛當令箭14年 後果民眾擔

▲除了健保部分負擔,民眾就醫的費用還包括了掛號費。(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片)
▲除了健保部分負擔,民眾就醫的費用還包括了掛號費。(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片)

記者林志怡/特稿

近期衛福部公告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參考範圍」,讓一場長達14年的「誤會」曝了光。當年的行政院衛生署僅是「建議」掛號費價格,卻在部分地方衛生局被當成要做「實質審查」,可能使有些醫療院所對於調漲感到卻步,如今一口氣取消相關規定,民眾恐怕要面對10餘年累積下來的漲幅,雖然衛福部所稱行政費用確有其合理性,但也顯得以往地方衛生局作為格外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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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99年公告「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參考範圍」,明定門診為新台幣0至150元、急診為新台幣0至300元,但衛福部於3月4日發出公告、宣布即起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參考範圍」,醫療機構應在機構明顯處揭示所訂掛號費收費金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仍可基於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請轄內醫療機構陳報其掛號費調整情形。

相關調整引發消基會、醫改會、病友團體等反彈,認為此舉使得掛號費失去了參照標準,民眾恐面臨眾多診所紛紛調高掛號費的窘境,尤其消基會與醫改會都表示强烈反對,認為政府單位應對於掛號費管理應精進政策作為,避免犧牲消費者權益。

對於相關質疑聲浪,衛福部長薛瑞元再三強調,掛號費屬於行政費用,並不屬於《醫療法》管理範疇,原本地方衛生單位就只能要求醫療院所提出相關調整資料「備查」,而非進行任何「實質審查」,更不能以審查為由、要求醫療院所不得調整期掛號費,這樣的管理「於法無據」。

此外,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日前接受媒體聯訪時也提到,掛號費本來就沒有上限存在,這次的政策調整僅是「撥亂反正」,回復到符合法律規範的運作模式。

然而,即使當年的行政院衛生署只是提出「建議範圍」,部分地方衛生單位卻已經將其誤會成強制規範長達10餘年之久,對醫療院所掛號費執行實質審查更是行之有年,已經在過程中限制了醫院掛號費漲幅。

如今衛福部以「撥亂反正」為由,一口氣取消相關規範,雖是回歸「正確的作法」,但民眾恐怕必須在短期內就要承受10餘年的漲幅,負擔非常沈重,衛福部所稱行政費用確有其合理性,但突然以此為由、取消原本的作法,顯得以往地方衛生局作為格外滑稽,也讓民眾成為政府政策溝通不當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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