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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倫被檢方依法起公訴,法院審理時,陳凱倫坦承有觸摸被害人,卻否認有性侵,頂多構成強制猥褻,但法院根據被害人供詞及監視器畫面,認定陳男確實觸犯「強制性交未遂罪」,高院二審,考量陳男改口認罪,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案件上訴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定讞,陳凱倫將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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