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偵辦擄人勒贖案!電擊棒、甩棍刑求17歲少年 監察院介入調查

▲桃園武陵派出所3名員警,偵辦一起擄人勒贖案,當時17歲少年行經派出所時,卻無故遭員警帶回調查,甚至傳出遭員警在偵訊室內,以電擊棒、甩棍、鐵盒等刑求逼供。(圖/翻攝googlemap)
▲桃園武陵派出所3名員警,偵辦一起擄人勒贖案,當時17歲少年行經派出所時,卻無故遭員警帶回調查,甚至傳出遭員警在偵訊室內,以電擊棒、甩棍、鐵盒等刑求逼供。(圖/翻攝googlemap)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日前,桃園警分局桃園武陵派出所,3名員警偵辦一起擄人勒贖案,當時一名17歲少年行經派出所時,卻無故遭員警帶回調查,甚至傳出遭員警在偵訊室內,以電擊棒、甩棍、鐵盒等刑求逼供,且時間長達1小時,事後被害少年向市議員投訴,消息引發震驚,對此,監察委員葉大華、林國明、蔡崇義深表重視,已申請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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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監察委員指出,員警對17歲少年刑求逼供,並將少年留置於偵訊室近8小時,恐已違反禁止酷刑公約,且事涉兒少遭受虐待及酷刑等人權問題,案情重大,應深入調查員警處理過程是否涉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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