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囂張!北市公布酒駕累犯 他2度拒測遭罰36萬元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14)日公布酒駕累犯名單。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14)日公布酒駕累犯名單。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14)日公布酒駕累犯名單,酒駕累犯2次27名,酒駕累犯3次3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合計32名,其中人2次酒駕拒測處罰鍰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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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指出,酒駕累犯2次27名、酒駕累犯3次3名,包含李鎮利(南京西路,酒測值0.39)、林暐哲(堤頂大道一段,酒測值0.34)、曾韋銘(中央北路四段,酒測值0.24) ,以及酒駕累犯4次1名:陳文欽(基隆路四段,酒測值0.32)。另有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陳俊銘。

裁決所點明,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陳俊銘,因第2次酒駕拒測處罰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罰鍰已繳納,其汽、機車駕照業已註銷在案。

裁決所表示,本次公告名單中25件已結案,4件辦理分期,餘3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20萬5000元。

裁決所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裁決所說,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呼籲民眾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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