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郭桂彬兒涉性侵!酒店妹被框出場險遭狼爪 高院二審判2年8月

▲藝人郭桂彬(圖)之子郭冠霖,於2021年間框出酒店妹後帶往摩鐵性侵未遂,法院一、二審法依乘機性交未遂與竊盜罪,合併處2年8月,全案可上訴。(圖/翻攝郭桂彬臉書)
▲藝人郭桂彬(圖)之子郭冠霖,於2021年間框出酒店妹後帶往摩鐵性侵未遂,法院一、二審法依乘機性交未遂與竊盜罪,合併處2年8月,全案可上訴。(圖/翻攝郭桂彬臉書)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藝人歌手郭桂彬,其兒子郭冠霖於2021年間,框出酒店妹後帶往摩鐵性侵未遂,遭檢方依法起訴,法院一、二審法依乘機性交未遂與竊盜罪,合併處2年8月,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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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藝人郭桂彬之子郭冠霖,過去有毒品、槍砲等前科,後從事中古車與毒品買賣,他於2021年4月間至台北某酒店消費,凌晨將酒店妹框出場至早上6時,卻在友人協助下,將女方帶往摩鐵企圖性侵。後因酒店妹醉酒嘔吐,郭才作罷,並在女方經紀人來電時,要求女方稱已經返家,之後郭趁女方失去意識後,取走她的手機搭車離開,女子隔天清醒後隨即報警處理。

案件審理時,郭冠霖辯稱以1萬元代價雙方談妥性交易,但過程中因女方嘔吐才作罷,也稱有向酒店幹部談妥找有私下性交易的小姐,但幹部於偵查時卻未提及此事,懷疑可能係因擔心之後無法在酒店生存。而女方則表示,她在喝下3、400毫升的威士忌後,便漸漸失去意識,醒來就發現自己全身赤裸,並見到郭坐在床旁邊,懷疑自已遭性侵。

女方指出,經紀人打電話來問她在哪時,郭便將手機拿在她耳邊,要求說已經回家,但自己沒有照做,之後郭拿走她的手機離去。法院一審勘驗停車場、電梯等監視器畫面,發現女方由郭與其友人抬著移動,本人完全無法行,現場也採集到嘔吐物,足以證明女子已經呈酒醉狀態,難以表達性交易意願。

法官考量郭後飾詞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依乘機性交未遂處2年4月、竊盜罪7月,合併處2年8月。檢方提出上訴,指診斷證明書中,女方私密處有擦傷,足認郭有以外力侵入,原審認定僅有未遂,似有違誤。高院法官認為,此說法其舉證尚未逾越毫無合理懷疑之有罪門檻,因此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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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