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葉協隆說,以總噸位5000噸的探索型郵輪為例,靠泊1個離島每航次可申請30萬元,2個離島每航次總計可申請60萬元,另針對具有臥艙的客船,修正為靠泊2個離島每航次即可申請10萬元,3個離島總計可申請40萬元,停靠越多離島獎助金額越高,每案獎助以400萬元為上限,希望透過獎勵金積極爭取全球各地區郵輪來我國離島停靠,並鼓勵國內客船業者經營跳島航線,以振興我國郵輪與客輪相關產業經濟,活絡離島地區觀光。
葉協隆指出,交通部航港局除給予郵輪靠泊獎勵外,另提供航線行銷推廣獎助,對於境外旅客搭乘郵輪跳島航線,或客船跳島航線業務的行銷規劃、產品發展、消費者推廣、主題宣傳或試航活動等,將依實際支出金額之80%予以獎助,每案獎助以200萬元為上限。
葉協隆並指出,航港局近期將依跳島航線推廣獎助規定,受理獎助案件申請,審查通過之申請案,將依預算額度分配獎助金,獎助期間至114年底,盼業者積極規劃我國離島跳島航線,期帶領民眾體驗我國多元的島嶼風貌,為我國海運客運與藍色公路注入成長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