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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立法的支持者表示這將有助於減輕病患痛苦,反對意見則擔心這讓身患絕症的人反而面臨了「自我結束生命」的壓力,身為穆斯林的蘇格蘭首席大臣首席部長洪姆扎·尤沙夫(Humza Yousaf)就表示,自己可能會投票反對該法案,該法案也遭到蘇格蘭教會、蘇格蘭天主教會和蘇格蘭清真寺協會的反對。
法案規定,患者必須年滿16歲或以上,並在蘇格蘭居住至少12個月才能適用合法安樂死,且醫護人員必須確認患者的病情已深陷膏肓難以救治,病患是在意識清醒、未受他人壓力下才做出安樂死決定。患者還得在簽署安樂死同意書後的兩週才能執行,患者還需要自行注射、服用安樂死藥物,不得由他人代為執行。
蘇格蘭過去針對安樂死議題有著多次辯論,「自殺未遂」在當地並不違法,但「幫助他人自殺」可能會遭致蓄意謀殺、故意殺人或牽涉《濫用毒品法》等罪嫌被起訴;這次麥克阿瑟提出的法案標題修改了過去的「協助自殺」等文字,改使用「輔助死亡」等字眼,這反應倡議人士在態度上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