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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基金會提到,過去民主基金會在立法院改選後,都在3月底、4月初推舉董事長,因此基金會召開「第七屆第六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推舉董事長案,實在具有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民主基金會強調,根據《財團法人法》規定,基金會必須在4月15日之前,將去年度決算報告送主管機關外交部,而根據基金會組織章程規定,有關該會董事長改選案,從2月1日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就任起算,到4月30日將滿3個月,因此必須在4月30日前完成改選。
民主基金會指出,外交部最後決定在4月10日下午開會,並向韓國瑜辦公室說明。基金會強調,該會議推舉董事長,將補足前立法院長游錫堃所留下的任期,該任期到今年6月16日屆滿,而第八屆董事監察人將於6月17日就任,並在第一次聯席會確認董事長新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