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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勞動部訂定《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自110年7月1日起,另以公務預算加給2成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讓留職停薪期間的薪資替代率,可以達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成。110年7月至113年2月底止,受惠人數計24萬3千餘人,補助金額計89億5千萬餘元。
許銘春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體貼民眾需求,自111年1月18日修正施行後,父母可視需求同時或分別請領各6個月津貼,以鼓勵男性參與。111年1月至113年2月止,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請領津貼人數為2萬餘人,自110年7月起至113年2月止,相較實施前同期,男性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人數增幅為60%;申請比率亦由109年18%提升至112年為25%。
現行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門檻降至30天,但民間仍有更為彈性的期盼。許銘春說,因此,勞動部啟動試辦更為彈性的育嬰留職停薪,今年1月17日及24日邀集公、私部門召開會議討論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之可行性,與會代表多有建議,倘要實施試辦,應給予參與單位一定的空間,不要有太多的強制性,以免窒礙難
行。
許銘春表示,勞動部參酌與會者意見,於今年3月15日訂定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實施對象除經濟部、交通部等所屬事業機構、衛福部部屬醫療機構及勞動部附屬單位外,並函請工商團體、科學園區公會及銀行業公會洽邀有意願的事業單位,規劃不少於5日期間的育嬰留職停薪,但試辦單位如願意訂定更短日數的方案,例如以「單日」計算,更為歡迎。
至於試辦期間勞雇雙方權益,許銘春說,受僱者在試辦期間,同樣享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達投保薪資8成的經濟支持;雇主如有短期人力需求,亦可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以定期契約進用替代人力,勞動部會優先媒合替代人力,且雇主可將試辦成果作為各項友善職場評選的具體事蹟,參選國家人才發展獎、工作生活平衡獎及國家職業安衛生獎等等。
許銘春表示,目前已經有4家國營事業,包括台糖、台電、中油、台水,還有勞動部所屬機關勞保局、發展署,以及衛福部旗下1家醫院、以及民間企業總共63家報名參加試辦計畫,為讓該措施更周延,並整合銓敘部、人總、勞保局、中央健保署研議適當誘因,規劃延後試辦,最慢6月會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