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罰1萬就沒事?蔣萬安允諾加重罰則:啟動修法

▲針對黃子佼違反兒少法法,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要求社會局兩週內召開會議,即刻進行修法,並加重罰則。(圖/記者呂炯昌攝,2024.04.10)
▲針對黃子佼違反兒少法法,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要求社會局兩週內召開會議,即刻進行修法,並加重罰則。(圖/記者呂炯昌攝,2024.04.10)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的事件,引發社會輿論撻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0)日表示,台北市政府自行制定的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統一裁罰基準中,針對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之圖畫語音等行為,居然還給與裁量空間,施與最輕罰的罰鍰,「勿讓黃子佼繳1萬元罰鍰再上課就沒事。」台北市長蔣萬安也認為不合理,要求研議儘速進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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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今日下午召開定期大會,蔣萬安繼續率市府局處首長列席備詢。許淑華表示,黃子佼戶籍地、居住地在台北市,黃子佼案件接下來就會進到北市府的執行端,被害者皆為未成年。黃子佼持有7件未成年不雅影片,依據兒少法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若被查獲照理說罰1到10萬,偉大的社會竟然還減緩罰鍰。「持有違規物品1到30件,罰1到5萬元」,黃子佼電腦中被查獲7件影片,竟然被減輕罰鍰,詢問蔣萬安合理嗎?

蔣萬安回應說,「不合理,即刻啟動相關修法,不單是建制上,對社會危害大,會提高罰則。」

許淑華表示,「勿讓黃子佼繳1萬元罰鍰再上課就沒事。」不論犯罪者會受到何種刑罰,行政罰就是市政府維護兒少權益的態度跟手段,身為3寶爸的台北市長蔣萬安,更應該以最嚴格的判斷標準來裁罰。

蔣萬安表示,兩週內召開會議,即刻進行相關修法作業。他強調,北市府一定會負起責任,把社會安全網漏洞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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