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提高虐童刑責 蔡碧仲喊「法務部絕對贊同」:該判死就判死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針對虐童惡行加重刑罰,法務部絕對贊同。 (圖/資料照片)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針對虐童惡行加重刑罰,法務部絕對贊同。 (圖/資料照片)

記者王德蓉/綜合報導

台北市日前發生的男童剴剴遭兒福聯盟認證保母虐死案,以及近期藝人黃子交性醜聞案,皆引發社會關注,立法院國民黨立委盼修刑法提高虐童刑責,保障兒少權益。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針對虐童惡行,絕對贊同,「這個刑度該加重就加重、該判死就判死」,不過相關規定要符合罪責相當性及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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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7)日排審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所提,關於加重虐童刑責的刑法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蔡碧仲等人列席說明,並備質詢。

蔡碧仲表示,有委員說法務部反對提高虐童量刑,他要澄清,這並非事實,法務部絕對贊同「刑度該加重就加重、該判死就判死」,並沒有委員呼應民意,法務部阻撓的情況;不過委員提案若能夠參酌數據,就會更符合現行刑法法治,包括刑度及罰金的級距,,依照標準由社會各位專家學者、司法院、法務部法官、檢察官,擬定共識,法務部都贊成。

針對國民黨團修法版本,提案未滿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的行為者,提高法定刑度。蔡碧仲表示,「未滿6歲」的訂定標準,他沒有反對,可是要說明為什麼不是訂7歲,訂6歲的理由為何,要進行說明。蔡碧仲續指,要訂定法律,如果根據大家行之有年學者專家擬定的原則會更理想,要訂有期徒刑的上限,若現在規定就超過上限,與法治原則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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