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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昨日在節目中表示,郭智輝事實上判得很輕,只有五個月,所以我認為他就是,因為崇越下面有一些人違反商業會計法和內線交易,他是連帶的,因為他有簽公文。郭正亮提到,「他跟那個財務處長是唯二要求上訴的,其他人都認罪。」
郭正亮認為,此事郭智輝應該是「被人家沾到」,因為是董事長的身分,可能簽署了文件。郭正亮表示,據他瞭解是海外的作帳,有一些作帳檢方認為虛偽不實。
郭正亮也說,「立法委員一定會質詢這個題目,要他說明當初的狀況,事實上崇越跟漢唐在大陸建廠,大家都公認都是標準的公司,他判五個月表示可能不是直接涉案者,但一定是有簽文的,這就跑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