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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指出,腸病毒主要經由腸胃道(糞-口、水或食物污染)或呼吸道(飛沫、咳嗽或打噴嚏)傳染,亦可經由接觸病人皮膚水泡的液體而受到感染,感染後約2到10天(平均約3到5天)會開始出現症狀,多數沒有症狀、或表現類似於感冒。
然而,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也常見於腸病毒感染,有些時候則會引起一些較特殊的臨床表現,包括無菌性腦膜炎、病毒性腦炎、心肌炎、肢體麻痺症候群、急性出血性結膜炎,D68型還可能引起嚴重呼吸道症狀、腦炎或急性無力脊髓炎等。
疾管署指出,透過簡單的衛生保健動作,有效降低感染的機會,包括勤洗手、流行期間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儘量不要與疑似病患接觸、幼童照顧者或接觸者注意個人衛生、兒童玩具(尤其是帶毛玩具)經常清洗、消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