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廉持續清查該案,意外發現今年3月8日,台通光電曾發出重訊指出,董事會決議預定買回500萬股的庫藏股,預計從2024年3月11日至5月10日之間進行,買回價格範圍在每股26至35元,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1億3270萬4211元。
經深入追查,發現李嘉豪疑似在知悉後,將消息洩露給2位前妻黃明慧與李季芹、母親謝燕春等親友及員工,竟涉嫌涉在重訊發布前的禁止交易期間,買進台通光電股票,從中賺取價差,不法獲利逾億元。
台北地檢署23日發動第二波搜索,並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約談李慶煌及公司高層共9人到案說明,訊後李慶煌請回、妻子謝燕春300萬交保、女兒李宜娟請回、黃明慧350萬元交保、李季芹200萬交保、石姓員工50萬交保,李嘉豪則被依違反證交法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