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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隔壁炒飯店的人要網友把車移走,因為這樣他們的客人會沒位置停。網友質疑大概是他停車的時候他們沒意見,但他到對面去之後他們才把他叫回來的原因。網友隨即再次確定車停在炒飯店隔壁, 為了避免在用餐期間機車遭破壞,網友還是把車騎走了但越想越氣,於是外撥打110報警,檢舉炒飯點占用騎樓營業。
轄區楠梓分局加昌派出所獲報案後表示,經查該店門口因未劃設禁止停車標線只要緊靠道路停車即無違規,但針對店家占用騎樓營業部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之罰鍰,員警已當場製單開罰,並責令店家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