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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茵婕醫師指出,本次調查研究有四項重大發現:
1、相對於男性,女性醫師比男性更容易遭受性騷擾,有67.5%反映有受到性騷擾經驗,但很高比例反應不清楚申訴機制。
2、遭到性騷擾後沒有進行申訴的原因包含「筋疲力竭」、「缺乏證據」以及「不信任申訴機制效果及保密性」,在標榜血汗與師徒制的醫療職場更顯艱難。
3、性別天花板在醫院特別明顯,有59.5%女醫師在應聘時曾被詢問結婚與生產問題,甚至有15%曾被明暗示不得懷孕,自覺因性別影響僱用或升遷的比例也以女性較高。
4、雖然勞基法嚴格禁止,但有27.3%的女醫師即使懷孕了以後仍需要夜間(晚間10點至清晨6點)工作。
黃茵婕醫師分享,曾有工會會員申訴縱使懷孕了以後單位主管仍堅持排夜班,或者給予許多刁難、讓她感受到人情壓力,只得挺著肚子配合夜間出勤;過去接受性騷擾申訴的經驗,年輕醫師反映非常擔憂影響未來升遷與專科醫師資格取得,也深感沒有辦法在繁忙的工作中擠出時間蒐集證據,更何況尚需擔憂同單位同事眼光。
另外,由於目前只有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懷孕的住院醫師如果不想在夜間值班,僅能依靠勞基法第51條與職安法第31條的低度保障;而非住院醫師則是不在勞基法保護範圍中。當醫院提出夜間值班的要求,不管是住院或是主治醫師,大多不敢拒絕,縱使懷孕也只能被迫在夜間值班,已嚴重侵害其健康權,實有檢討之必要。
針對目前醫院內性騷頻傳且懷孕女醫師權益艱難的現況,醫師工會提出兩項訴求並希望主管機關修正相關規定落實:
1、嚴格規範院內性騷案性平事件調查委員需設立外部專家,消弭醫療工作者對於申訴機制的不信任。
2、現行0法規保障的受僱醫師,政府應立即修正《醫療法》勞動專章,嚴格規範懷孕女性醫師夜間工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