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TikTok擁有超過20萬名追蹤者的大馬網紅依莎,因網路霸凌而在今年7月於自家輕生死亡。警方循線逮捕一名參與網路霸凌的女子和一名男子,並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和罰款。由於此案受到社會關注,馬來西亞政府下個月將在國會提交網路安全法案,或許會加重蓄意網路霸凌的犯罪者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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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國媒體報導,原名拉結絲瓦莉的網紅依莎今年7月被發現死在吉隆坡的家中,她出事前一天曾到警局報案,指兩個人在網路上騷擾她,警方認為依莎是不堪一個多月來的威脅、謾罵和污辱而選擇輕生。

消息傳開後有粉絲主動向警方表示,有兩個TikTok用戶長期以來製作影片謾罵依莎,名為「Dulal Brothers」和「Tiktok Alphaquinnsha」的帳戶於6月30日晚上10時15分左右和7月1日淩晨4時10分左右,發布了涉嫌誹謗和網暴拉結絲瓦莉的內容。

這兩個TikTok帳號在其上傳的影片中使用了拉結絲瓦莉的照片作為背景,並且影片內容不僅包含對拉結絲瓦莉的威脅和恐嚇,還使用了粗俗和淫穢的語言。而這些影片在犯罪者發現拉結絲瓦莉自盡後,已心虛地刪除。

報案者將相關影片的截圖提供於警方,警方根據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506條(刑事恐嚇)、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和微型罪案法令第14條(不雅行為)對此案進行調查。

依莎的母親在法庭上哭著說,她失去了孩子,晚上無法入眠,她想要知道女兒輕生的原因。目前法院已判處兩名兇手有罪,其中一人被判坐牢一年,另一人則罰款100令吉(約新台幣732元),大馬媒體還拍到只被罰100令吉的被判刑加害者兼網紅,離開法院時臉上掛著輕蔑又得意的笑。這段影片和過度輕微的處罰引發網友痛批,指當地的網路霸凌問題越來越嚴重,而政府卻毫無作為。

馬來西亞反兒童暴力組織發起人菲扎娜說:「目前我們的法律並沒有對網路霸凌或霸凌做出法定定義。儘管我們確實有現行法律,如刑事法典和通訊與多媒體法在某種程度上應對網路傷害問題,但這些法律肯定不夠全面也不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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