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國民黨三連霸議員陳重文被控利用質詢職權,施壓官員護航自家公司取得台北市府監視器標案,涉犯圖利等罪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刑9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6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陳重文妻子白惠萍判刑1年,緩刑2年、支付公庫20萬;台智光董事長李慶煌兒子李嘉豪判刑2、緩刑3年,支付公庫500萬。其餘康立錡等3人獲緩刑3 年,以上都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其母公司為台通公司)在2011年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台北市光纖BOT案),雙方約定由台智光負責建置台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不過陳獲知,台智光較其他電信商有更低成本競爭優勢,且市府資訊局也曾發函給市府各機關,在光纖BOT案營運期間,應先租用台智光提供的網路服務,他竟於去年4月至6月間,利用議員職權索資、質詢或施壓。
陳重文讓社會局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依台北市光纖BOT案架構,由台智光辦理,另一方面,陳重文和康立錡成立立錡雲端公司,承攬相關設備採購,讓陳重文從中圖得不法利益321萬8480元。
陳重文在成立立錡雲端、立展公司時,涉嫌驗資不實;另與友人一同成立國亨公司,說好合作殯葬相關業務,竟在未經友人許可下,自行調整公司資本結構,並找妻子白惠萍製作不實股東同意書,涉嫌侵占國亨公司531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搜索陳重文議會辦公室等處,並約談陳到案,訊後聲押禁見但北院裁定交保200萬元,檢方抗告成功,經高院發回更裁,北院指陳男交保後有勾串證人舉動,裁定陳羈押禁見,押期屆滿前再被裁定延押2個月,台智光公司董事長李慶煌被檢方約談後交保350萬元,檢方另查出李慶煌的兒子兼董事長特助李嘉豪,趁父親因陳重文緣故被搜索約談,自己還沒被捲入的空檔,同步急賣名下台通股票避損954萬餘元,異常交易事後被檢方盯上、循線查獲,將李嘉豪聲押禁見獲准,起訴後獲准交保1000萬元。
陳重文被羈押禁見到辯論終結前,獲准交保800萬元,陳重文在本案辯論終結最後陳述時,強調「我做錯的事,會深自反省、絕不再犯」,不過自己絕沒圖利,並當庭提出自己從事公益事蹟,請求法官審酌他做公益事蹟,「希望從輕量刑,給我一個自新機會」
檢察官今年7月依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重文、陳妻白惠萍、業者康立錡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業務侵占等罪嫌,並起訴李嘉豪、石富宇等3人等5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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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文讓社會局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依台北市光纖BOT案架構,由台智光辦理,另一方面,陳重文和康立錡成立立錡雲端公司,承攬相關設備採購,讓陳重文從中圖得不法利益321萬8480元。
陳重文在成立立錡雲端、立展公司時,涉嫌驗資不實;另與友人一同成立國亨公司,說好合作殯葬相關業務,竟在未經友人許可下,自行調整公司資本結構,並找妻子白惠萍製作不實股東同意書,涉嫌侵占國亨公司531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14日指揮廉政署,搜索陳重文議會辦公室等處,並約談陳到案,訊後聲押禁見但北院裁定交保200萬元,檢方抗告成功,經高院發回更裁,北院指陳男交保後有勾串證人舉動,裁定陳羈押禁見,押期屆滿前再被裁定延押2個月,台智光公司董事長李慶煌被檢方約談後交保350萬元,檢方另查出李慶煌的兒子兼董事長特助李嘉豪,趁父親因陳重文緣故被搜索約談,自己還沒被捲入的空檔,同步急賣名下台通股票避損954萬餘元,異常交易事後被檢方盯上、循線查獲,將李嘉豪聲押禁見獲准,起訴後獲准交保1000萬元。
陳重文被羈押禁見到辯論終結前,獲准交保800萬元,陳重文在本案辯論終結最後陳述時,強調「我做錯的事,會深自反省、絕不再犯」,不過自己絕沒圖利,並當庭提出自己從事公益事蹟,請求法官審酌他做公益事蹟,「希望從輕量刑,給我一個自新機會」
檢察官今年7月依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重文、陳妻白惠萍、業者康立錡等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業務侵占等罪嫌,並起訴李嘉豪、石富宇等3人等5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