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嫌經營線上賭博網站,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歷經兩度交保獲釋後,又兩度被羈押,不過郭哲敏終於可以回家過年了。今(13)新北地院裁定他以2億元交保,親信張旭昇2千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配戴電子腳鐐之科技設備監控8月,但郭哲敏與張旭昇未能於本月24日前提出保金,即自1月29日起延長羈押2月;據悉郭哲敏目前正在辦理交保中。
2022年,郭哲敏被控洗錢等罪,但他在檢警搜索前出境,2023年被押解回台並收押禁見,同年11月被追加起訴後,仍羈押禁見,2024年4月1度獲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5月重回看守所,直到11月8日再獲交保。
郭哲敏歷經檢方二度抗告成功,新北院11月間裁定兩人仍交保,但保金各加一倍,檢方三度抗告,高院又撤銷發回更裁,新北地院11月27日再度開庭後,裁定兩人回復羈押禁見,由法警上銬押回看守所,並自去年29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
新北院上周1月10日進行辯論終結,檢方指控,主嫌郭哲敏經營博弈網站、地下匯兌,洗錢高達217億餘元,犯案時間相當長,至今依然不認罪,建請法院依銀行法、組織犯罪、賭博等罪具體處刑15年,協助處理金流的大帳房杜韋蓁則求刑12年,郭哲敏左右手張旭昇求刑10年,庭末法官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今年5月29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由於全案已審結,合議庭審酌檢察官所提2人具保金額、相關強制處分及施以科技監控的意見,及2人涉案情節、身分、地位、資力、羈押期間等情,認2人如能提出如上所示保證金供擔保,並為相關防逃措施,對2人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得予停止羈押。
合議庭並考量2人犯嫌重大,所涉銀行法部分法定刑亦重,且可知郭哲敏有相當資產、張旭昇案發後亦有長期未到案事實,均有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原因及必要;另外,我國四面環海,存有偷渡出海潛逃危險,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認有併命2人遵守接受電子腳環、居家讀取器及定期以個案手機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等科技設備監控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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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哲敏歷經檢方二度抗告成功,新北院11月間裁定兩人仍交保,但保金各加一倍,檢方三度抗告,高院又撤銷發回更裁,新北地院11月27日再度開庭後,裁定兩人回復羈押禁見,由法警上銬押回看守所,並自去年29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
新北院上周1月10日進行辯論終結,檢方指控,主嫌郭哲敏經營博弈網站、地下匯兌,洗錢高達217億餘元,犯案時間相當長,至今依然不認罪,建請法院依銀行法、組織犯罪、賭博等罪具體處刑15年,協助處理金流的大帳房杜韋蓁則求刑12年,郭哲敏左右手張旭昇求刑10年,庭末法官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今年5月29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由於全案已審結,合議庭審酌檢察官所提2人具保金額、相關強制處分及施以科技監控的意見,及2人涉案情節、身分、地位、資力、羈押期間等情,認2人如能提出如上所示保證金供擔保,並為相關防逃措施,對2人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得予停止羈押。
合議庭並考量2人犯嫌重大,所涉銀行法部分法定刑亦重,且可知郭哲敏有相當資產、張旭昇案發後亦有長期未到案事實,均有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原因及必要;另外,我國四面環海,存有偷渡出海潛逃危險,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認有併命2人遵守接受電子腳環、居家讀取器及定期以個案手機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等科技設備監控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