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灣女子,只因為欠稅、欠罰單錢54萬,就讓她離鄉背井躲了7年,後來她下定決心,面對國民義務的關鍵,是因為媽媽年事已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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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從9年前就收到這名盛姓女子的移送案件,她沒繳稅、沒繳健保費,也不繳交通罰單,累積37件案子、金額54萬多。


士林分署先從盛姓女子銀行存款下手,只追回9千元,多次通知她到案說明、要求清償,她都置之不理。後來查出,她長期待在中國,從事金融業,會頻繁往來兩岸,因此在2018年10月限制出境。


盛姓女子依然不繳錢,為了繼續工作,乾脆留在中國不回來了,直到最近,她擔心高齡85歲母親的身體健康,透過老家朋友幫忙,在今年2月25日前往士林分署,繳清欠款,並解除入出境限制,也讓她終於可以回家,母女相聚。


這是士林分署為貫徹國家「五打七安」政策,積極辦理行政執行案件的成果。士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繳納各項公法上債務,切勿置之不理,於移送執行後應勇於面對,主動向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神隱及脫產等方式規避執行或拒絕到場說明,以免遭受拘提、管收及限制出境之強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