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Andy老師控訴前女友家寧與無緣岳母, 將他趕出Youtube頻道「眾量級」經營;公司7年進帳破億, 他只領到695萬,而且股權分配方式極度不公平, 張媽媽獨佔50%,他只有25%。 曾多次對名人案件評論犀利的蘇文俊律師, 發文指出股權設計一開始就出錯,後面想救很難; 對於有人聲援Andy的理由是,他當時年紀才20出頭, 不懂很正常,蘇律師卻說「社會的毒打,不分年紀」。
蘇律師在藝人宥勝因強制猥褻案遭起訴時,就預言他可緩刑不用關,這次接受NOWnews採訪, 他說張家人利用人性弱點去騙Andy,年輕人剛出社會, 只顧著創作拍片,其他事不會過問太多, 張家人知道Andy完全信任,就瞞著他去做,「與其說他們懂法, 不如說他們很懂Andy。」
蘇文俊律師並不認為Andy 被張家人用法律玩死了,「老實說,根據目前已知的操作, 我不認為他們有什麼厲害的法律操作。」

▲蘇文俊律師認為,當初創設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Andy應透過「複數投票權」的特別股權設計,讓自己出資少仍能掌控公司。(圖/翻攝臉書) 蘇文俊表示,眾量級頻道當初登記公司,或許Andy出資有限, 股權分配只佔25%,但其實可以透過「特別股權設計」, 在章程裡面規定複數投票權,讓自己的投票數增為2倍、2. 5倍甚至3倍。
蘇律師解釋,新創企業大多是創辦人有才華,但出資不多, 接受融資的情況下,沒辦法控制公司,當然會有不安全感。藉由「 複數投票權」,讓其他大股東雖然有很多股權、分紅多, 但投票權比較少;相對的,創辦人股權少但投票權達到2分之1至3分之2, 可以否決不利自己的決議。既能讓創辦人完全掌控公司, 又可以平衡大股東對公司的參與。
蘇文俊認為,「眾量級」的股權比例,張媽媽和家寧就占掉75%, 對Andy非常不利,在兩派相爭的情況下, 有一邊超過3分之2就能為所欲為,可行使《 公司法》特別權益,例如修改章程、解散公司。 至於解除董事職務(將Andy趕出眾量級),只要2分之1, 開股東大會有沒有通知你意義不大,即便程序違法, 補開會就可以合法了,Andy很難打贏官司。
蘇律師結論是, 「分手後一無所有」,Andy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這和年紀無關,以羅時豐跟姪子拆夥為例,他的年紀並不年輕, 但最初合作,搞不好就是因為親情,會不好意思講清楚、 寫清楚彼此權益,最終導致可以共苦不能同甘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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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並不認為Andy 被張家人用法律玩死了,「老實說,根據目前已知的操作,

蘇律師解釋,新創企業大多是創辦人有才華,但出資不多,
蘇文俊認為,「眾量級」的股權比例,張媽媽和家寧就占掉75%,
蘇律師結論是, 「分手後一無所有」,Andy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