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遭中國秘密關押並起訴判刑,中國國台辦日前指稱已「公開宣判」,但具體刑期並未公布,引發輿論。國台辦今(26)日首度公開刑期,表示李延賀被判「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約台幣22.5萬元)。
國台辦在26日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在回應媒體提問時指出,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於今年2月17日公開宣判李延賀案,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宣判後,當事人當庭表示「伏法認罪」,在法定上訴期內會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
陳斌華強調,針對李延賀刑期,當事人和家屬非常清楚,因為已經告訴本人和他的親屬。他進一步嗆聲,稱自己身為發言人,本來不願公開具體細節,但民進黨當局一再炒作個案,想抹黑、污衊中國的司法體制,完全是別有用心。
陳斌華稱,「據我瞭解,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最後,陳斌華強調,刑罰執行期間,將依法保障當事人、家屬的各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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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斌華強調,針對李延賀刑期,當事人和家屬非常清楚,因為已經告訴本人和他的親屬。他進一步嗆聲,稱自己身為發言人,本來不願公開具體細節,但民進黨當局一再炒作個案,想抹黑、污衊中國的司法體制,完全是別有用心。
陳斌華稱,「據我瞭解,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最後,陳斌華強調,刑罰執行期間,將依法保障當事人、家屬的各項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