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命狂想曲」奪得金馬獎最佳短片的導演游智煒,涉嫌把認識不久的酒醉女子從KTV帶回家「撿屍性侵」,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不過台北地院今日上午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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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女子與游智煒發生性行為之後,隔天坐游智煒的車去捷運站,但途中越想越不對勁,私訊前一天狂歡的友人後確認,原來大家都不認識游智煒,都以為是對方的朋友,忍不住抱怨「怎麼讓我跟陌生男人回家」,加上游智煒事發後也傳訊息給她,提到「你那天喝很醉,我還從地上扶你好幾次」,因此檢方認定游智煒涉犯乘機性交罪,去年12月偵結起訴。
游智煒承認與酒醉女子發生關係,但強調你情我願,沒有強迫女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游智煒罪嫌不足,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