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廚詹姆士原副業「詹醬」頻爭議!遭合夥人夫婦王鈞、丘秀珠提告背信、借錢未還,求償2584萬元,本月(1)日詹姆士發出聲明強調自己並非空手套白狼,「清者自清,是非對錯,終將由法庭公正認定。」時隔5天,王鈞今(6)日稍早出手反擊詹姆士,曬出6大點聲明及相關證據截圖,直嗆:「像你這樣說謊的廚師,怎麼能誠實地在頻道上教人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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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被王鈞、丘秀珠指控,開設「詹醬有限公司」推出副業品牌「詹麵」不花一分錢就成為大股東,跟丘秀珠借了300萬元又請求對方入股200萬元,讓丘秀珠佔40%股權,自己佔60%股權,卻在品牌持續虧損的情況下就退出公司,並拒絕讓產品再用他的肖像,令丘秀珠夫妻感到背叛,才憤而提告,要求詹姆士補貼公司虧損及還錢,求償2584萬元。

對此,本月1日詹姆士在臉書粉專列出事件中的5大爭議,逐一反擊,表示自己都有匯款紀錄證明,沒有所謂「空手套白狼」,「實情並非媒體報導的『借300萬給我』,而且丘女士所代墊100萬元,我也已匯入詹醬公司,絕非我全無出資,更沒有所謂『空手套白狼』的事情」。

▲知名製作人王鈞(右)與妻子資深經紀人丘秀珠(圖/翻攝自王鈞臉書)
▲王鈞(右)與妻子丘秀珠(左)提告詹姆士背信,並直嗆對方:「像你這樣說謊的廚師,怎麼能誠實地在頻道上教人做菜。」(圖/翻攝自王鈞臉書)
如今時隔5天,王鈞再出手反擊詹姆士,曬出關於「合資成立公司與借款的事、蘇丹紅廠商的事情、開除員工的問題、會計師查帳的部分、下架要求的部分、詹姆士於經紀合約期間私接業配案件」等6大點聲明,並公開相關證據截圖,王鈞直球嗆聲詹姆士完全都在說謊,「我要再說一句,像你這樣說謊的廚師,怎麼能誠實地在頻道上教人做菜。」

📌王鈞聲明全文

#詹姆士沒有說的事!?

詹姆士在5月1日臉書貼文的回應,完全與事實不符,你就是在說謊!

一、【關於合資成立公司與借款的事】

一、 詹姆士在貼文中提到「詹醬公司在丘姐增資入股前,已經花了200萬元研發」;但是詹姆士不敢說的是,他在105年設立詹醬公司時,公司的資本額200萬元在完成設立驗資的「隔天」就已經被詹姆士全數轉出,也就是說詹醬公司在完成設立登記之前就已經是一個沒有實際資本的空殼,這不僅僅是欺騙,更是違反公司法的犯罪行為吧!

二、 另外,詹姆士的貼文說「並非丘姐『借300萬給我』,而且丘女士所代墊100萬元,我也已匯入詹醬公司」;但是詹姆士不敢說的是,詹姆士拜託丘姐入股詹醬公司的時候,與丘姐簽了一份合約,合約中清清楚楚地寫著丘姐借給詹姆士300萬元,且詹姆士最慢在經紀合約終止時要全部還清;而且不管是300萬元,還是詹姆士自己認為的「只有借100萬元」,請問,你到目前為止有還給丘姐任何1元借款嗎?再加上你在詹醬公司設立前就將200萬資本轉出一空的事情,你還可大喇喇地說「我有出錢」嗎?

二、【關於蘇丹紅廠商的事情】

詹姆士在貼文中提到「廠商挑選皆由丘女士及其團隊處理」、「選用到爭議的蘇丹紅廠商,非我的過錯」;但是詹姆士不敢說的是,詹姆士實質主導並負責公司商品的設計及研發,套這個行業的行話,當產品口味決定了,廠商就已經被決定了,所以丘姐對於商品的廠商挑選多會相信及尊重詹姆士的建議,而使用蘇丹紅的廠商「佳廣」,事實上就是由詹姆士推薦的廠商,丘姐採納其建議後也是由詹姆士直接與廠商聯繫,如今詹姆士卻將廠商挑選之錯誤責任全部歸咎於丘姐,講得自己好像跟這件事情全然無關?顛倒是非曲直,莫此為甚!是的,丘姐在廠商挑選這件事有錯,錯在太相信詹姆士!

三、【關於開除員工的問題】

詹姆士在貼文中提到「開除不適任員工的部分,也是由丘女士於2024/11/9單方面發簡訊告知我(有對話紀錄可以證明),說公司無法負擔這幾個員工,但當時我為保住員工的工作,積極想與丘女士討論如何把員工們留下來,但丘女士很堅持負擔太大,最後仍決定於結束公司後資遣大家(對話紀錄證明)。」;但是詹姆士不敢說的是,他所謂的2024年11月9日對話紀錄所呈現的內容,丘姐的語音訊息大意僅為「目前產品團隊有試到一款新的工廠的香辣粉,且提供給朋友盲測,反應還不錯,如果有機會恢復生產,公司有機會繼續走下去,不知道你覺得如何?」(此有錄音檔可供確認),而根本與資遣員工的議題無關,反而是詹姆士你在對話中,表示希望節省員工的薪資等人事管銷,再三的想要說服丘姐資遣員工甚至結束公司營業,而丘姐對此也只有回應「好的,我再想想。」沒想到詹姆士竟可以公然說謊,惡意宣稱是丘姐想要開除員工?此等行為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還有,這些員工在領取詹醬公司資遣費之後,是不是馬上就跑去為你工作?如此顛倒是非,還能冀望你能誠實嗎?

四、【關於會計師查帳的部分】

詹姆士在貼文中提到「2024.3月我委請會計師查帳」、「2024.4月 查帳無果」;但是詹姆士不敢說的是,他所謂的「查帳」,其實是類似財務管理進行優化的「諮詢服務」,而不是針對營運異常或弊案進行查核的「審計服務」,但他卻在貼文中刻意用「查帳」、「查帳未果」等文字,意圖讓閱聽者誤以為丘姐對於詹醬公司之營運有何弊案遮掩之情,其心極為可議且甚為惡質!更重要的是,會計師的諮詢服務費也是由公司出帳支付,所以實際上是公司付費給會計師做管理優化的諮詢服務,與詹姆士所謂「我委請會計師查帳」、「查帳未果」的說法天差地遠,但實在不得不佩服他利用文字顛倒是非的功力。

五、【關於下架要求的部分】

詹姆士在貼文中提到「對方律師表示希望可以提供公司過渡時期來下架商品,我們也接受了這個提議。於是在三個月回收期到期後,我們才對外公布聲明函。」;但詹姆士不敢說的是,其實詹醬公司於今年1月委請李文中大律師所發的律師函內容,是在表示「詹姆士所述內容並非事實」,以及其催告內容在法律上並非適法有效的法律意見,並無所謂「希望提供公司過渡時期來下架商品」之要求,然而詹姆士卻可如此曲解,其亂帶風向的功力亦可謂一絕。

六、【關於詹姆士於經紀合約期間私接業配案件】

此部分問題未見詹姆士在其貼文有任何說明,不知是忘了說?還是不敢說?就只能留待各界公評了。
我要再說一句,像你這樣說謊的廚師,怎麼能誠實的在頻道上教人做菜。



📌詹姆士聲明全文

看清一個人只需要一個舉動,毀掉一個人也只需要一篇造假新聞!

基於對前輩的禮貌,我前封委託律師所發出的聲明書,只有針對自身權利加以說明,所以當聲明書發出後,我的想法只是想讓大家了解現況,當記者朋友們想要挖更多的內幕時,我選擇不再多加闡述,除了不想浪費社會資源外,最重要的,就是出於「尊敬」和「尊重」。

然而,王鈞先生與丘秀珠女士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到我個人名聲與事業,身為公眾人物,有一群喜歡我的粉絲,有社會責任要交代,針對以下幾點提出說明:

#第一點 合資成立公司資金說明

當時我正處於研發產品的階段,與前東家的經紀合約也剛結束,正在找尋接下來可以合作品牌商品和演藝經紀的夥伴,當時是丘女士主動找我簽下經紀合約,並第一時間表達她很有意願參與品牌產品事業。

由於當時的我手頭上並沒有太多流動資金,我也如實告知,丘女士便詢問:「你研發花了多少錢?」我說:「大概200萬」,丘女士表示那把已投入的200萬列入成本,她再補入300萬資金,其中100萬為她先代墊我增資的股款,股份比例由我佔60%(300萬);丘女士佔40%(200萬),於是雙方同時簽下經紀約及詹醬公司的合資合約。

所以實情並非媒體報導的「借300萬給我」,而且丘女士所代墊100萬元,我也已匯入詹醬公司,絕非我全無出資,更沒有所謂「空手套白狼」的事情。(匯款紀錄證明)

#第二點 針對在詹醬公司領近400萬薪資及蘇丹紅廠商之指控

首先要說明是,公司負責人是丘女士,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廠商挑選皆由丘女士及其團隊處理,我主要權責為產品口味設計及開發,廠商的挑選我並沒有決定權,然而,因此選用到爭議的蘇丹紅廠商,雖非我的過錯,但我也是一併承擔。

重點是,我必須很清楚的告知大家,在詹醬公司的薪資安排,是出於丘女士在2020/9/23時的要求,於薪資匯款至我女兒帳戶的同時,公司亦同步匯款給王先生和丘女士的兒子(此有對話紀錄為證)。除此之外,詹醬公司在使用我的肖像和姓名時,我從來沒有收到任何授權金。

#第三點 YT頻道事宜

我的YT頻道在簽進丘女士的傑星公司前就已經成立了,也很穩健地成長,我幾乎是投入我絕大部分的精力在經營。

而簽定經紀約後雖由傑星公司接手,但因為經營成果不佳,甚至連傑星公司的員工都多次抱怨頻道都虧錢。於是我2022年才額外成立了醬子拍公司協助頻道經營,業務我來洽談,成本我來負擔。但是在頻道成長後,頻道業配合作的分潤還是分給我當時的經紀公司傑星公司,並由對方代表簽三方約,所有的合作及分潤傑星都有合約為憑,傑星公司也有領到該有的酬勞,究竟何來我自己一個人拿走的說法(所有合約我方、傑星、廠商都有)。

#第四點 利用詹醬員工拍攝影片,宣稱開除不適任員工

委由詹醬員工拍攝影片的部分,一開始便是由丘女士她本人授意,而且公司也是知情的。所以,詹醬公司的員工當時須同時負責影片拍攝工作與處理產品事宜,這是丘女士的經營決策,並非我利用員工,而且我也為此自掏腰包額外提撥獎金給這些員工(員工本人都可證明)。

至於開除不適任員工的部分,也是由丘女士於2024/11/9單方面發簡訊告知我(有對話紀錄可以證明),說公司無法負擔這幾個員工,但當時我為保住員工的工作,積極想與丘女士討論如何把員工們留下來,但丘女士很堅持負擔太大,最後仍決定於結束公司後資遣大家(對話紀錄證明)。

以上實情與指摘我說「玩花招」的說法大有出入。

#第五點  指控無預警解除雙方合作

我把時程明確羅列如下,讓大家自有公評:

2016年 我成立詹醬有限公司

2018年 丘女士入股詹醬有限公司

2024.1月 丘女士告知公司虧損150萬左右

2024.3月 我委請會計師查帳

2024.4月 查帳無果,很多庫存進出貨無清楚記錄且只能有大方向

2024.10月 丘女士再次通知公司無現金要求股東補上,因我手邊沒現金故由丘女士自行處裡。

2024.11月 改款版的香辣粉我覺得味道跟之前的不一樣不願意進市面銷售,但丘女士堅持要出,她與她的朋友們覺得味道很可以,想再衝一把(對話紀錄證明),然後希望把部分員工資遣,對方再次以手寫記帳的方式告知我,目前虧損金額已高達1200萬,希望徵求我的妥協及同意,但我拒絕了。

2024.11月 與丘女士談了多次結束公司的方案,既然虧錢就認賠結束吧,不用為了面子硬撐,但對方不肯,王先生還因此打電話大罵要求我給丘女士再「用」兩年。

一個賠錢的公司我實在不理解為何不認賠結束,故而我也對丘女士提出了三個方案:一為大家都認賠收場; 二為我拿回經營,她一樣保有她的股份;三為她繼續經營保留兩個品項可以使用我的肖像與姓名(這個使用還是無償)。

丘女士選擇了第三個方案,大部分的員工以資遣處理,留兩項商品(香辣粉及茄燒湯麵)繼續賣,其他就結束吧。這兩款商品可無償授權肖像,但既然用我的名字與肖像,口味及工廠應該先經我確認過吧!

2024.12.2 公司開大會公布11月與丘女士達成之協議,產品留兩項,員工資遣三名,結果在會議結束後,丘女士竟致電來說她反悔了,決定全部都要繼續做,也要求我的照片全部給他繼續使用。我表示這樣的方式我是不可能接受的,如果大家沒共識就不要勉強了,於是後續就委由律師處理。

2025.1月 在雙方律師的溝通下,對方律師表示希望可以提供公司過渡時期來下架商品,我們也接受了這個提議。於是在三個月回收期到期後,我們才對外公布聲明函,因為我必須要讓大家清楚知道這商品後續真的不是我做的。

以上,所有細節清清楚楚有雙方律師函往來及對話往來紀錄,何來指控我「突然」切割,對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形。

王鈞大哥、丘姐,我尊重你們,所以媒體一直問我,我也一直沒有多說什麼,我本來的想法是就讓這個事件落幕吧。

但是今天的情況,已經嚴重影響到我了,影響我的工作、我的夥伴、甚至是我的家人們!我高齡的父親看到情何以堪!如果需要的話,我可以公開對話紀錄與銀行匯款紀錄。

你們一開始很幫我,我也很努力在工作上,這麼多年的友情我也很謝謝你們,但我沒有佔你們任何便宜。但是,今天新聞出來的目的是什麼?我希望可以到此為止,讓社會去關注更值得關注的事。請相關人士若有異議,拿出書面證據或透過司法程序解決,勿再藉媒體混淆視聽,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本事件純屬私人合夥糾紛,佔用社會資源,深感抱歉,懇請各界明鑑。清者自清,是非對錯,終將由法庭公正認定。

謝謝大家關心,文長,抱歉了,大家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