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詹姓男子不滿高中生女友提分手,涉嫌利用交還「寵物鼠」的機會,持刀殺死詹女後自戕。法醫高大成今天分析,從詹男用力刺女友三刀的過程判斷,殺人意圖十分明顯,接著再自殘,這行為代表有悔過的意思,將來到了法官面前,就變成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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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南屯區10日傳出情殺悲劇!24歲詹姓男子求復合不成,假稱要歸還飼養的寵物鼠及女生個人物品,持水果刀刺死18歲的詹姓前女友,隨後自殘送醫。檢察官今(13)日會同法醫進行解剖,初步認定致命傷是左胸兩刀,刺中心臟與主動脈要害,另有一刀在右頸,全案依《殺人罪》偵辦。

體型壯碩的詹男體重逾百公斤,曾是校內鉛球比賽冠軍。身材高挑的詹女是北部某高中三年級學生,曾是校內儀隊,已經考上大學,卻遇上恐怖情人。詹女的父母、舅舅今到殯儀館,解剖前確認遺體身分時,詹母一度痛哭失聲。

▲死者家屬在警方陪同下進入殯儀館解剖室。(圖/記者顏幸如攝,2025.05.13)
▲死者家屬在警方陪同下進入殯儀館解剖室。(圖/記者顏幸如攝,2025.05.13)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說,一般人若從正面刺對方一刀,有時會感到於心不忍、就此打住,但詹男用力刺一刀後並未停手,而是深刺第二刀繼續命中要害,甚至在對方轉身或想逃時,在頸部補一刀,很明顯一開始就打算致人於死,凶殘程度顯而易見。

詹嫌殺人後,又往自己身上劃了幾刀,送醫時仍清醒,也能正常說話。高大成說,實務上常見對別人下手時力道很大、很深,對自己卻只「殺兩下」,這種人通常不是想同歸於盡,而是洩憤自殘,甚至有行凶前一星期先去看精神科的,這些行為到後來都成為法官量刑時輕判的理由之一,「如果再寫個悔過書,就更可教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