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美國職籃(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西區決賽G4,明尼蘇達灰狼以126:128惜敗奧克拉荷馬雷霆,系列賽陷入1勝3敗的絕對劣勢。比賽末段,雷霆再次祭出「領先三分犯規」(Foul Up 3)的戰術——也被球迷戲稱為「點球大戰」(足球的PK大戰),成功阻止灰狼追平比數,卻也再度引發各界對這項戰術是否該被禁用的爭議。
雷霆、灰狼G4變罰球大戰 這是否該被禁止?
在這場西區決賽的最後10秒鐘出現多達9次罰球,實際用時長達7分鐘。儘管這是戰術上聰明的選擇,卻讓原本刺激的比賽結尾淪為無趣的罰球大賽,引起了媒體與球迷的強烈反彈。
火箭隨隊記者Jackson Gatlin就直言:「這是一個聰明的策略,但作為一個娛樂產品來說,這太糟糕了。我寧願看到SGA和Anthony Edwards對轟,而不是輪流罰球。」
但也有聲音為這種做法辯護。爵士記者Tony Jones認為這只是高明的執教安排,不該被禁止。湖人記者Anthony F. Irwin則指出,過去「轉換犯規」也曾被廣泛使用,後來被禁止,現在應該用同樣邏輯處理這種「點球大戰」。

▲NBA西區決賽G4,灰狼以126:128惜敗雷霆,系列賽陷入1勝3敗的絕對劣勢。。(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領先三分犯規策略由來已久 確實有效
「領先三分犯規」這種戰術在2005年後開始大量被使用,特別是在NCAA 的比賽之中,因為球員的外線投籃能力越來越好,與其讓他們賭三分,不如送對手上罰球線消耗時間。然而這真的有效嗎?雷霆今年使用過多次這個戰術,雷霆主帥Mark Daigneault是此戰術的信徒,但在次輪對決丹佛金塊的比賽中,就曾搞砸,也引來批評。
以數據來看,「領先三分犯規」其實並非毫無風險。根據《CBB Analytics》2022年的統計顯示:
過去的統計與分析也呈現兩派看法。像是權威籃球媒體John Hollinger與NBA名帥Stan Van Gundy都曾表示,在比賽最後6秒內若對手無暫停,是可以考慮犯規的。Hollinger表示:「我一直非常主張在比賽末段領先三分時採取犯規策略,尤其是對手已經沒有暫停的情況下,但通常必須等到比賽時間進入個位數才值得這麼做。Stan Van Gundy說他的經驗法則是6秒,而Jackson則是5秒;無論如何,肯定不是11秒的時候就該犯規。」
但另一位數據學者Wayne Winston則指出,在他研究得三年間犯規與否的勝率差異不大。Ken Pomeroy在2013年的研究則認為,若對方有多名優秀三分射手或自己罰球與籃板能力不穩,犯規策略風險反而更高。
此外,若教練特別想避免在正規時間到點前遭逆轉輸球(讓對方三分加罰命中完成四分打),那麼選擇不犯規其實更保險。從2017至2021年資料看來,在12秒內選擇不犯規並輸掉比賽的情況僅發生一次。

▲雷霆對灰狼的比賽,再次把「領先三分犯規」這個老議題拉上檯面。是該像NHL般打出緊湊刺激的延長賽,還是讓NBA季後賽淪為戰術計算與廣告穿插的罰球秀?(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NBA怎麼做可以提升觀賞性?
最終,這場雷霆對灰狼的比賽,再次把這個老議題拉上檯面。是該像NHL般打出緊湊刺激的延長賽,還是讓NBA季後賽淪為戰術計算與廣告穿插的罰球秀?目前仍無定論。
以觀賞性來說,領先三分就開始犯規,不僅讓比賽張力大減、也讓賽事節奏變得拖沓,若聯盟認為應該改變,也許NBA應該仿效過去禁用「轉換犯規」的方式,在最後1分鐘內設計一種機制,讓故意犯規不再成為最優選擇,例如:被犯規者可以選擇「罰一球並保有球權」的新規則,藉此維持比賽的公平與娛樂性。
無論結論為何,戰術與娛樂之間的拉鋸戰仍會持續進行。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或許也能看見NBA如何平衡「比賽應該贏」與「比賽值得看」這兩件看似矛盾卻同樣重要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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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場西區決賽的最後10秒鐘出現多達9次罰球,實際用時長達7分鐘。儘管這是戰術上聰明的選擇,卻讓原本刺激的比賽結尾淪為無趣的罰球大賽,引起了媒體與球迷的強烈反彈。
火箭隨隊記者Jackson Gatlin就直言:「這是一個聰明的策略,但作為一個娛樂產品來說,這太糟糕了。我寧願看到SGA和Anthony Edwards對轟,而不是輪流罰球。」
資深NBA記者Nate Duncan則呼籲修改規則:「當球隊在最後24秒內領先三分以上且故意犯規,應該給予對手罰球後繼續掌握球權的機會,這樣可以避免這種拖時間的犯規戰術。」
但也有聲音為這種做法辯護。爵士記者Tony Jones認為這只是高明的執教安排,不該被禁止。湖人記者Anthony F. Irwin則指出,過去「轉換犯規」也曾被廣泛使用,後來被禁止,現在應該用同樣邏輯處理這種「點球大戰」。

「領先三分犯規」這種戰術在2005年後開始大量被使用,特別是在NCAA 的比賽之中,因為球員的外線投籃能力越來越好,與其讓他們賭三分,不如送對手上罰球線消耗時間。然而這真的有效嗎?雷霆今年使用過多次這個戰術,雷霆主帥Mark Daigneault是此戰術的信徒,但在次輪對決丹佛金塊的比賽中,就曾搞砸,也引來批評。
以數據來看,「領先三分犯規」其實並非毫無風險。根據《CBB Analytics》2022年的統計顯示:
- 在比賽最後0-12秒內,若選擇防守而非犯規,球隊被追平進入延長賽的機率為約17%至19%;
- 若選擇犯規,則進入延長賽的機率下降至約7%至9%;
- 但若犯規時間太早(如還剩12至16秒),反而讓對手有機會完成第二波進攻,提升被逆轉機率;
- 令人關注的是:在1067場最後16秒允許對手出手三分的比賽中,只有3隊在正規時間被逆轉輸球(0.28%),而在614場進行犯規的比賽中,卻有15隊輸球(2.45%)。
罰球命中率決定比賽 專家們怎麼看?
過去的統計與分析也呈現兩派看法。像是權威籃球媒體John Hollinger與NBA名帥Stan Van Gundy都曾表示,在比賽最後6秒內若對手無暫停,是可以考慮犯規的。Hollinger表示:「我一直非常主張在比賽末段領先三分時採取犯規策略,尤其是對手已經沒有暫停的情況下,但通常必須等到比賽時間進入個位數才值得這麼做。Stan Van Gundy說他的經驗法則是6秒,而Jackson則是5秒;無論如何,肯定不是11秒的時候就該犯規。」
但另一位數據學者Wayne Winston則指出,在他研究得三年間犯規與否的勝率差異不大。Ken Pomeroy在2013年的研究則認為,若對方有多名優秀三分射手或自己罰球與籃板能力不穩,犯規策略風險反而更高。
此外,若教練特別想避免在正規時間到點前遭逆轉輸球(讓對方三分加罰命中完成四分打),那麼選擇不犯規其實更保險。從2017至2021年資料看來,在12秒內選擇不犯規並輸掉比賽的情況僅發生一次。

最終,這場雷霆對灰狼的比賽,再次把這個老議題拉上檯面。是該像NHL般打出緊湊刺激的延長賽,還是讓NBA季後賽淪為戰術計算與廣告穿插的罰球秀?目前仍無定論。
以觀賞性來說,領先三分就開始犯規,不僅讓比賽張力大減、也讓賽事節奏變得拖沓,若聯盟認為應該改變,也許NBA應該仿效過去禁用「轉換犯規」的方式,在最後1分鐘內設計一種機制,讓故意犯規不再成為最優選擇,例如:被犯規者可以選擇「罰一球並保有球權」的新規則,藉此維持比賽的公平與娛樂性。
無論結論為何,戰術與娛樂之間的拉鋸戰仍會持續進行。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或許也能看見NBA如何平衡「比賽應該贏」與「比賽值得看」這兩件看似矛盾卻同樣重要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