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味全龍球星張政禹傳出昨日賽前發生車禍,開車撞到一名大學生,導致後者緊急送醫開刀,味全龍球團稍早回應,確認張政禹無酒駕,也積極配合調查,實際上,張政禹本次發生事故沒酒駕,有望避開公共危險罪刑事罪責,翻開中職歷史,曾有2位球員因為酒駕直接面臨遭球團開除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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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政禹昨天下午14點30分於桃園青埔棒球場旁道路,於後方撞到一名大學生,該名大學生送醫治療確認為骨裂、身體多處擦傷,今消息由媒體曝光後,味全龍球團稍早也發表正式聲明,表達張政禹與同車的王順和2位球員會積極配合調查,且確認事故發生當下經檢測,確認「無酒駕」。

張政禹還好沒酒駕!有望避開公共危險罪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資訊,在酒駕行為的構成中,最重要的就是酒測值超標。一旦駕駛人經酒精濃度測試,呼出氣體中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就會成立酒駕「刑事案件」。

刑法第185-3條第1項也補充道,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達0.25毫克即構成「醉態駕駛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而關於酒駕的刑事責任,分為無肇事與肇事區分之,若無肇事情形,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視情節輕重,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酒駕肇事致人重傷,則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死亡,則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張政禹目前確認無酒駕,若後續無飆車、危險駕駛或損壞公共設施等相關問題,就有望避開非告訴乃論的公共危險罪,但後續也得面對相關民事問題,或是受害者家屬的刑事追加提告。

史上有2位球員因酒駕遭球團開除 當下酒精都超標

中職歷史上曾有2位球員因酒駕遭球團開除,分別是2021年前統一獅楊家維與去年的前樂天桃猿球員邱丹,前者於該年10月4日駕駛自小客車沿台南永康區復興路由西向東行駛時,在復國路口與前方同向行駛的自小貨車發生擦撞,導致自小貨車後保險桿受損,經檢測楊家維酒測值1.03毫克,遭球團開除。

邱丹則在去年因酒駕於高速公路自撞分隔島,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因酒測值超標,仍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樂天球團後續也逕行與他解除合約。

蔡其昌去年強調「酒駕零容忍」 還加重罰則

2024年4月中職領隊會議,有特別針對酒駕懲處規範討論,會長蔡其昌當時表示,會強化「酒駕零容忍」態度,未來若有事件再發生,將會加重罰則,至少處以禁賽40場、罰款新台幣48萬元以上,最重面臨開除處分。